產(chǎn)品列表PRODUCTS LIST
1 目的、適用范圍和引用標準
本方法規定了水泥取樣的試驗方法。
本方法適用于通用硅酸鹽水泥、道路硅酸鹽水泥及zhi ding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種水泥及礦物摻合料。
引用標準:
《通用硅酸鹽水泥》(GB 175)
《道路硅酸鹽水泥》(GB/T 13693)
2 儀具與材料
手工取樣器,適用于袋裝和散裝水泥取樣,可自行設計制作,常見(jiàn)手工取樣器參見(jiàn)圖 T0501-1 和圖 T 0501-2。
3 取樣部位
取樣應在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進(jìn)行,且不應在污染嚴重的環(huán)境中取樣。一般宜在以下部位取樣:a)水泥輸送管路中;b)袋裝水泥堆場(chǎng);c)散裝水泥卸料處或水泥運輸機具上。
4 取樣步驟
4.1 散裝水泥取樣:當所取水泥深度不超過(guò) 2m 時(shí),每一個(gè)批次采用散裝水泥取樣器隨機取樣,通過(guò)轉動(dòng)取樣器內管控制開(kāi)關(guān),在適當位置(如距頂 0.5m、1.0m、1.5m)插入水泥一定深度,關(guān)閉后小心抽出,將所取樣品放入要求的容器中,每次抽取的樣品量應盡量一致。
4.2 袋裝水泥取樣:應按圖 T 0501-2 規定的取樣管取樣。隨機選擇不少于 10 袋水泥,每袋 3 個(gè)以上不同的部位,將取樣管插入水泥適當深度,用大拇指按住氣孔,小心抽出取樣管。將所取樣品過(guò) 0.9mm 篩后,放入潔凈、干燥、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。
5 取樣數量
水泥應按同品種、同廠(chǎng)家、同強度等級進(jìn)行取樣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袋裝水泥:每一批次至少取樣 12kg,200t 算 1 批次,不足 200t 按 1 個(gè)批次計量。
(2)散裝水泥:每一批次至少取樣 12kg,500t 算 1 批次,不足 500t 按 1 個(gè)批次計量。
6 包裝與儲存
6.1 樣品取得后應儲存在密閉的容器中,封存樣應加封條。容器應清潔、干燥、防潮、密閉、不易破損并且不影響水泥性能。
6.2 存放封存樣的容器應至少在一處加蓋清晰、不易擦掉的標有編號、取樣時(shí)間、取樣地點(diǎn)和取樣人的密封印,如只有一處標志應在容器外壁上。
6.3 封存樣應密封儲存,儲存期應符合相應水泥標準的規定。
6.4 封存樣應儲存在干燥、通風(fēng)的環(huán)境中。
7 取樣單
樣品取得后,均應由負責取樣操作人員填寫(xiě)如表 T 0501-1 所示的取樣單。